北京林业大学 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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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营造和谐、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24〕7号),现将2026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

3.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曾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曾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农林生产一线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本科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3人,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2人。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毕业生需在4月26日24:00前通过线上流程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具体申请步骤参考附件1。

2.资格审查。4月27日至4月28日,学院评优管理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向毕业班级班主任反馈符合评议资格学生名单。

3.班级评议推选。4月28日至4月29日,各班级须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班级三分之二及以上人数参加民主评议),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在班级内进行答辩陈述,总结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和个人体会,开展班级民主评议。被推荐人选得票人数须超过班级人数1/2及以上有效。

4.学院公示。4月29日前各毕业班级负责人上报本班推选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上报学校复审。

5.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初选名单进行复审,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评对应荣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在学校公示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6.注意事项。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班级民主评议后根据结果仅可获得满足申请条件的一项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各班级评选出的2026届优秀毕业生需提交两份电子版宣传材料:

1)新媒体宣传素材附件2)

文字材料需要聚焦1个亮点,深入挖掘在校期间的特色做法、独特经验,突出学生的思考过程、成长轨迹等,形成具有吸引力、能引起共鸣、可供学习推广的宣传内容,避免形成几个方面的概述性表述和成果罗列,字数在800-1000字之间相关图片不少于5张(横版,1M以上,2048×1536);标题下注明指导教师。可参考附件2。

2)海报宣传素材(附件3,仅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需要提交

所有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供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政治面貌、学院、班级、主要履历、获奖情况等);个人生活照一张(横版,3M以上,2048×1536,不能为证件照、合照)。可参考附件3。

注:各班级在整理电子版宣传材料时,请将新媒体宣传素材和海报宣传素材分别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下以班级+姓名为名建立子文件夹储存对应毕业生相关材料。学院将优秀毕业生宣传材料汇总上报学校,后续学校将根据上报材料择优推送学生事迹。

3.请各位同学于4月26日24: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学生端申请窗口关闭将无法发出申请),后续学院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公示及学校复核都以此申请名单为准进行审批请各位同学一定注意。

资格审核后学院向各个班级返回符合评议资格学生名单;4月28日至4月29日,各班级须由班主任组织召开民主评议班会,班级民主评议后根据结果毕业生仅可获得满足申请条件的一项荣誉称号

4. 班级负责人于4月29日17:00前将《附件2:优秀毕业生新媒体宣传素材》附件3:海报宣传材料个人简介参考样稿附件5:林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推选名单》等材料整理汇总,以XX班-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打包提交至智慧学工本通知后的问卷中。纸质版附件5(推选名单交至林业楼410祖米老师处。

林学院团委

2026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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