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通知要求,按照我校相关政策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 长:崔惠淑、贾黎明
副组长:石娟、马静
成 员:苏淑钗、樊大勇、王佳、曹云锋、王海燕、段劼、王永林、高露双、张新娜、孟冬、吕佳、宋翔宇、祖木来提·艾克木
二、推荐指标的分配
1.推荐指标依据教育部下拨的推免指标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配。指标分配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时优先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双一流”学科建设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项目对应的学科专业倾斜。
2.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和专业具体情况等进行统筹分配,确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学生名单。
三、申请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一贯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尚在处分期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成绩不低于专业排名前50%(含)。梁希实验班等学生推免,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7.申请其他类型推免的学生,还须符合学校相关实施细则所要求的申请资格。
8.如果学生因身体原因,体育课存在不及格情况,但在学术培养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各学院要充分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为加强对推免资格的管理,推免工作开始后,暂停受理推免申请学生同时办理出国材料申请事宜。推免工作结束后,不再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出具出国材料。
四、遴选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全学程学分积)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3.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4.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的具体构成与计分原则按照林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规定的评定办法、赋分标准执行。综合素质成绩为全学程综合素质成绩平均得分,即推免前各学年分数累加后计算均值。
5.综合成绩的计算,要分专业、分项折算标准分后得出。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标准分乘以90%加综合素质成绩标准分乘以10%之和。
6.单项标准分计算方式为:各项成绩原始分均以100分为满分,各单项均用学生原始分数除以该专业该项最高分乘以100得到各单项标准分。
7.发表论文纳入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要对学生论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8.退伍学生的服役与服役期间受奖情况可计为奖励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每服役一年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加1分,服役期间获得部队奖励(有证书)学分积加1分,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最高可累加3分。退伍学生按照计入奖励学分积后的学分积作为申请推免资格、参与专业学分积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的依据。
五、推荐程序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组织遴选,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于9月8日上午9点前将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批备案。推荐工作开展程序如下。
(一)公布成绩
9月8日前,学院公布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确定综合素质成绩。
(二)确定第一轮拟推荐名单
学院召开2027届相关学生动员大会,暂定9月9日开展,确保将推免政策传达到2027届有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
学生本人提出参加推荐免试资格选拔的书面申请并经班级评议通过,并于9月10日下午16点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林业楼421)。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成绩排名、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劳动精神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处分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考察和审核情况,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和指标分配情况,确定第一轮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确定第二轮拟推荐名单
符合推免申请资格条件但未获得普通推免(第一轮)指标的学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第二轮申请。申请材料于9月11日下午15点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林业楼421),包括《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和专项选拔工作小组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经审核同意申请的学生材料后,根据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安排,由专人分别报送至各专项选拔工作小组。
(四)拟推荐名单报送与推荐名单确定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于9月15日前将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报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本科生院)。
(五)信息公开要求
推荐工作中,学院要将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遴选指标体系、评定标准等面向学生公布。计分明细、考核结果、拟推荐名单等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资格失效
1.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不含)以下,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工作具体要求
1.推荐工作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及时集体审议相关决策事项。
2.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开展综合评价,实行择优选拔。
3.推免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推荐工作要落实回避制度。
5.要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鼓励推免生校际交流,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八、其他事宜
1.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推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遇特殊情况,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或请示主管部门研究决策。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