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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6】林学院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林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全面展开,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优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北京林业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内研究生。参考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执行。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不与校长奖学金兼得

1.时间安排:

(1)10月16日17:30前,符合条件的博士或学硕、农信研究生向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联络员处申报,林业专硕研究生向林业楼410申报。

(2)10月17-20日,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林业专硕评定小组召开评选会议(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报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推荐名额推荐候选人,并上报候选人名单及支撑材料至研究生奖学金评委会办公室;

(3)10月21日,学院进行资格复核,确定答辩名单。

(4)10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差额评选。

2.答辩要求:

待各学科确定推荐候选人后,候选人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答辩材料。

(1)答辩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博士5分钟内,硕士4分钟内。

(2)答辩PPT于10月22日9:30前发送至lxyyanjiusheng@163.com,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均为“学号+姓名,国奖答辩PPT”,逾期不发视为弃权。

(3)答辩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点、科研进展及取得成果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社会活动等,除学习成绩外,仅限2024-2025学年的取得的上述成果,2023-2024学年评选的优秀研究生等奖项不列入本学年成果。

3.材料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1)申报者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仅电子版)、《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各学科或专硕小组联络人老师处,电子版请申请同学联系各学科或专硕小组联络人老师确认提交方式;

(2)正式发表的论文需要上交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的复印件,在线发表的论文需要上交在线截屏,并均有导师签字;索引收录需上交检索证明复印件;另每篇论文后需附分区和影响因子检索截图。

(3)发表的著作需要上交著作封面和作者页复印件,导师签字;

(4)专利发明需上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导师签字;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导师签字;

(6)参加学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及作报告的照片。

(7)纸质版支撑材料按《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学院复核后,确定参加答辩者提交)。

(二)优秀研究生

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元。

(1)时间安排:

10月16日17:30前,符合条件的博士、学硕、专硕研究生向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自愿申报,提交《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至学科联络人老师处。

②10月中下旬,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分配的名额,以民主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人员,并将名单上报评委会办公室。

③10月下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核;

④11月上旬,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2)评选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科研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表率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或二年级评定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含博士);

2.学术科研或实践创新能力较强、态度端正,并取得一定成果者,成果认定参考《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3.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威信者;

(3)材料要求:

各学科上交《学科评优工作会议记录》及推荐学生材料。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评定要求开展工作。

2.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各评优文件,明确各奖项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材料的真实性,保证推荐和评选结果有效。

3.评选过程需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4.为保证学校、学院整体评优工作进度,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级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5.相关通知文件及表格等请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供成绩为准。

2、2024-2025学年受到违纪处分,课程有不及格,未能按时注册、休学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3、在申报过程中,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联系人:何 晴62338197、林业楼410

胡浩然62338197、林业楼410

刘笑颖62336354、林业楼421

焦莹雪62336354、林业楼421

联系邮箱:lxyyanjiusheng@163.com

附录:

附件1-国家奖学金

附件2-优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