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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林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林学院本科学生: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核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院本科2023级、2024级、2025级参评学生。

二、材料提交

本次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线上进行,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林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按要求填写《林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将个人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为1个PDF电子版(PDF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证明,例如:2301XXXXX+张三+证明),将个人的 附件3汇总表(Excel命名格式:学号+姓名+汇总表,例如:2301XXXXX+张三+汇总表) 与 证明材料PDF 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例如:2301XXXXX+张三),由各班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并将所有学生的材料文件夹压缩为1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年级+班级,例如:2023级+林学231班),同时提交班团支部学生干部测评表扫描版本(需在班主任监督下开展班团干部测评工作),于2026年7月18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邮箱:lxytwqingcheng@163.com(林学院团委青年成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加分申请表中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项目名称严格按照官方名称填写);每一栏填写内容详细准确;所填写的各类奖项需附上奖状或公示链接(或综素系统截图)。

重要提示:

①若因客观原因,部分证明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尚未下发)无法在7月18日前一次性提交齐全的,须在首次提交时如实填写该奖项信息并备注材料待补,方可在二次材料提交时补交。(2023级、2024级在二次材料补交时可补充7月19日至8月31日公布的各类奖项荣誉,补交时不再受理7月18日前的各项加分)

若材料本身齐全但因个人原因未在718日前提交,或首次提交未填写相关奖项的,不予受理二次材料补交。

二次材料补交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2.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有效获奖时间应在202591-2026831日之间(2025级为202591-20267月17日之间),获奖时间以比赛官网获奖名单发布时间为准。

3.在班团表彰加分中,若在参评学年内获得班团支部荣誉的班级,每位同学需在提交的申请表中填写此奖项并附上获奖证书。

4.根据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电子版证明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5.申请过程中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林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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