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教助中心〔2026〕17号)精神及学校《关于做好 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6-2027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含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双培生)。
二、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程序
(一)学生类别
1.2026级新生;
2.初次申请的高年级生;
3.上一学年已获认定、本学年仍需申请的高年级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参考《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①高年级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业务中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6”模块,直接填写提交。
(1)已经有认定记录,且无需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发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认定情况选择“已认定过,无需修改”,提交问卷。
(2)已经有认定记录,但需要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发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认定情况选择“已认定过,需要更新”,根据目前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如有变更家庭情况的辅助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传pdf或jpg格式文件,提交问卷。
(3)无认定记录,希望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发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认定情况选择“新认定”,根据家庭情况如实填写问卷,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请一并上传pdf或jpg格式文件,提交问卷。
(4)家庭经济状况转好,当学年度放弃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请于8月24日前联系本人辅导员说明详细放弃理由。
②2026级新生通过迎新系统-“新生服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写。
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认定问卷,确保家庭成员信息(含父母、兄弟姐妹及共同生活的祖辈等)完整填报,赡养老人情况、家庭成员患病情况、负债情况等信息真实准确,不得遗漏、模糊或瞒报;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请一并上传pdf或jpg格式文件,提交问卷。
注:填报不完整或信息模糊的,将退回补充材料。审核时将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实,请予配合。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参考上学年困难认定结果,结合学生申请理由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审核,经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后,确定拟认定等级,将认定结果报送学生处审核。
3.学校核查与反馈。学生处核查学院拟认定等级,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4.公示与备案。对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认定最终结果报全国资助中心备案。
(三)本科生认定申报。8月21日起本科生可发起困难认定申请业务,新老生均需在8月24日17:00前准确、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交。️逾期将无法办理本年度困难认定。
(四)本科生认定材料报送与公示。学院经院奖助领导工作小组决议通过后,将本科生困难认定等级汇总汇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处完成核查反馈后,完成全体本科生困难认定结果公示,本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校级资助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均以公示名单为依据。
附件:
1.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
林学院团委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