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林学院关于开展“七一”评优表彰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开展,引导和带动广大学生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 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选树学生党支部先进集体和学生党员“成才表率”,学院党委决定评选2015-2016年度北京林业大学“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委员”,并同时评选“优秀服务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学生党支部”参评范围为所有现任本科生和研究生党支部。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参评范围为所有现任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正式党员。
3、“优秀学生党支部委员”参评范围为所有现任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的正式党员(包括支部副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
4、“优秀学生党员”参评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本科生、研究生正式党员。
5、“优秀服务先锋活动”参评范围为2015年7月以来申报进行的服务先锋活动。
二、参评基本条件
1、先进党支部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决贯彻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2)组织健全。支部班子配备齐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支部成员团结奋进、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体系完善、措施到位,取得较好效果。
(3)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制度完善、落实有力,组织生活制度健全,规范完成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员发展与转正、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等工作,《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认真、及时。
(4)作用突出。支部党员能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一学年支部党员无违纪处分;党支部能够围绕专业建设、学风建设等,积极配合学校、学院核心工作。
(5)特色鲜明。党支部能够不断探索和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新方式、新模式,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教育、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红色“1+1”支部共建、“我的外业日记”、“成才表率”等特色工作中表现突出,切实能够服务社会、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2、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标准:
(1)符合优秀学生党员的基本条件。
(2)坚持党性原则。严于律己、公道正派、作风扎实,在党员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团结带领支部成员,共同做好支部工作。
(3)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知识,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支部党员发展和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能够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委派的工作。
(4)创新支部工作。能够结合支部特点,积极推进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和红色“1+1”支部共建等特色工作,成效显著。
3、优秀党支部委员评选标准:
(1)自觉开展理论学习。爱国爱党,自觉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理论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发配合支部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态度积极、踏实肯干,协助支部书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支部特色工作、认真落实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和红色“1+1”支部共建等特色工作。
(3)自主发挥模范作用。宗旨意识较强,具有较强责任担当意识。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表现积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群众基础良好。
4、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爱党,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
(2)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意识强,科研态度严谨,社会工作尽心尽责,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术、科研、学风、舍风的引领和带头作用,无违纪行为。
(3)群众基础扎实。严于律己,在学院、班级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团结同学、勇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优秀服务先锋活动评选标准:
(1) 有效组织实施活动。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活动,积极推进活动地开展,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并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的动态和成效,取得良好反响。
(2)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助学助理、志愿服务、解困帮扶等,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1、酝酿与提名阶段(5月17日-5月20日)
(1)先进党支部申报:申报先进党支部奖项的支部(除毕业年级支部外的所有本科生、硕士生党支部均需申报)要求提交申请表《林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2000字以上事迹材料、统一制式的事迹介绍PPT、先进学生党支部答辩PPT。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根据支部工作实际业绩,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林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1200字以上事迹材料、统一制式的事迹介绍PPT。
(3)优秀党支部委员:个人提出申请(可与优秀学生党员重复申报),经由支委会讨论推荐1-2人,提交申请表《林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委员推荐审批表》、1200字以上事迹材料。
(4)优秀学生党员:中共正式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由支委会讨论推荐,提交申请表《林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1200字以上事迹材料、统一制式的事迹介绍PPT。
(5)优秀服务先锋活动:申报优秀服务先锋活动的支部,需提交申请表《优秀服务先锋活动推荐审批表》、统一制式的活动总结PPT。
5月20日(周五)17:30前以支部为单位将申报相关纸质版上报学院党建办公室(林业楼410),电子版材料发至linxueyuandangwei@163.com,其中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支部委员、优秀学生党员可以重复申报,不可兼得。
2、评选答辩阶段(5月21日-5月22日)
学院党委将于5月21日-5月22日成立专门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交材料,于5月22日(周日)下午2点-4点在学研大厦B0102召开先进学生党支部答辩会,参评党支部准备3-5分钟PPT展示,并接受质询。
3、审核、公示阶段(5月23日-6月26日)
将答辩评审情况向学院党委汇报,提请党委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全院公示。对院级“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员”、“优秀服务先锋活动”择优推荐给学校参评校级评选。
4、表彰阶段:(6月)
学院将召开七一评优表彰大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委员、优秀服务先锋活动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
1、评优表彰工作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委员、优秀服务先锋活动由各党支部按照条件认真组织推选。先进党支部采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答辩评审的方式。
2、为保证本次评选的公正性,学院成立专门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定。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韩海荣
副组长:田呈明 王新杰 孙向阳 闻 亚 贺 伟
李景文 张 鑫
秘 书:赵 聪
3、为扩大民主,增强群众的公认程度,初评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希望各学生党支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支部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深入执行,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证将优秀集体个人推荐上来,其中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评选申报及事迹材料撰写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保申报对象事迹的先进性、真实性。材料文字要精练,事迹要生动,全面反应申报对象在理想信念、模范作用、服务同学、支部工作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3、通过评优表彰活动,希望各支部更好地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使广大党员在评选过程中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党性修养,通过评选工作促进典型树立、经验总结,营造学院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赵聪 62338197
附件:
1、林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2、林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事迹材料(PPT模板)
3、林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4、林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事迹材料(PPT模板)
5、林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6、林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委员推荐审批表
7、林学院学生党支部优秀服务先锋活动推荐审批表
8、林学院学生党支部优秀服务先锋活动材料(PPT模板)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