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9年度第四季度受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的通知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北林科发〔2019〕54号)关于经费调整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工作,为使项目负责人高效使用科研经费,现开始第四季度预算调整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接收
1、本次调整经费范围是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科研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以任务书起止时间为准)的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
1、自10月30日学校开始受理科研项目经费调整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11月8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林业楼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yingz@bjfu.edu.cn。
二、申请流程
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科技处组织专家论证会/直接审批→下达调整批复文件→财务完成调整。
三、申请事项
1、申请人认真阅读新修订北京林业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管理办法http://kyc.bjfu.edu.cn/gsgg/xxxg/322379.html,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填写预算调整申请相关材料。
2、预算调整申请由学院集中上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召开经费调整论证会,通过的项目,报送财务处完成调整,经费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处理,项目负责人查看个人科研财务系统即可。
四、申请材料
1、科研项目经费调整清单汇总表(电子版)
2、预算调整申请表3份,每份申请表后分别对应1份任务书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
注意:较厚任务书的只打印封面和经费预算页即可
按照10月执行的新文件要求,集中受理的一般为跨类别间调整,需专家论证。同类别间调整和三项打通科技处可直接审批,同类别间调整每周审批一次、三项打通可随时受理。
学校联系人:常明哲 62338347
学院联系人:张伊莹 62338230 yiyingz@bjfu.edu.cn
林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